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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票繼承程序與期限

更新 :2024-07-13 17:47:12阅读 :246

股票繼承期限

股票繼承是指股東去世後,其持有的股票由其繼承人繼承的法律行為。股票繼承期限是指繼承人辦理股票繼承手續的期限,逾期辦理將會影響繼承權利。

股票繼承期限的規定

我國《繼承法》第30條規定,繼承開始後,繼承人應當在法定期間內辦理繼承。法定期間為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。超過法定期間未辦理繼承的,視為放棄繼承權。

對於股票繼承,相關法律法規並未明確規定股票繼承期限。但根據《繼承法》的規定,繼承人應當在法定期間內辦理繼承,因此,股票繼承也應當在繼承開始後六個月內辦理。

逾期辦理股票繼承的後果

繼承人逾期辦理股票繼承,將會產生以下後果:

  • 視為放棄繼承權:繼承人逾期未辦理股票繼承,將被視為放棄繼承權,其對該股票的繼承權將喪失。
  • 影響股票處置:繼承人逾期未辦理股票繼承,將無法對該股票進行處置,如出售、轉讓等,影響股票的流動性。
  • 影響股權登記:繼承人逾期未辦理股票繼承,將無法在上市公司股東名冊中登記為股東,影響其股權的確認和行使。

辦理股票繼承的程序

繼承人辦理股票繼承,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:

  1. 取得繼承權證明:繼承人應當向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公證,取得繼承權公證書。
  2. 辦理股票過戶:繼承人持繼承權公證書到上市公司辦理股票過戶手續,將被繼承人的股票過戶到自己的名下。
  3. 辦理股東登記:繼承人辦理股票過戶後,應當到上市公司辦理股東登記手續,在股東名冊中登記為股東。

注意事項

繼承人辦理股票繼承時,應當注意以下事項:

  • 及時辦理:繼承人應當在繼承開始後六個月內及時辦理股票繼承,避免逾期喪失繼承權。
  • 備齊材料:繼承人辦理股票繼承時,應當備齊繼承權公證書、身份證件、股票證券等相關材料。
  • 委託辦理:繼承人因故無法親自辦理股票繼承的,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,但應當出具委託書並辦理公證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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